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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7.白酱蛋糕(1 / 4)

“违法?违的哪门子法?使用童奴当然是违法的, 但倘若进港的是商人的养子呢,难道这也违法吗?”

乌味美显然对于这些洋番的门道很在行,他的反问, 也让瓶子回过味来了:的确, 买地这里, 维护法规主要还是靠的奴隶自主求助,比如说一艘船, 它在其余海域行驶的时候, 使用多少奴隶,贩卖多少人口,当然买地是不管的, 也无法管。

但在买地这里靠岸之后,如果有奴隶水手逃走了,那么,买地衙门也不会维护船主的利益,去为他们捉拿逃奴——买地是不允许奴隶制度的,卖身文书根本不被承认, 甚至作为证据提交的话, 还会被直接销毁。

就算是欧罗巴船主要追讨欠债,那也是有船票这个名目在,而且,他们也不被允许直接禁锢船客的人身自由,完成检定考试之后,按照检定等级安排工作,这是买地的制度。至于说扣下工资的一部分还债,这也是船主和衙门之间的事宜了,不允许直接奴役船客、水手。

有乘坐合同、运载事实和检定行为的船客, 犹然如此,逃走的奴隶,如果没有这样的欠债文书,而是只有卖身契的话,那么,买地根本就不支持对他们的追债,只要通过检定考试,就会被他们匹配合适的工作岗位。

即便是无法通过检定考试,又找不到工作,只能混迹在城中,靠乞讨或者是轻型非法行为来谋生的逃奴,被抓到后也会直接送去苦役、扫盲,和船主不再有丝毫关系。

所以,这些年来,船主有把握带入买地港口的水手船客,基本全都是经过考量的人选,尤其是华夏老地的港口,处于买活军直接治理下的区域,那就更是如此了,这个商人敢把童奴带入羊城港,当然是有把握他既不会逃走,也不会出卖去举报自己。

这里的非法事实有两个,第一是使用奴隶,第二是和未成年人,甚至可能是儿童发生关系,前者,如果是洋番的话,买地只是禁止其在买地使用、贩卖、收买奴隶而已,发现后限期离港,但不会对船主做出其他的惩罚。

但倘若是后者的话,一经出首,那就一视同仁,一体处置,尤其是十三岁以下的儿童,不论是男童女童,除非受到‘青梅竹马’条款的保护,即与年纪相差在三岁内的同龄人,经由长期交往而发生关系者,其余的情况一概从重处置。像是一些大食商人,帐中娈童如云,如果都和他有实际上的关系,又经过查证,光靠这个罪名,那就足够处死了。

即便是只有一个童奴娈妾,按买地的做法,至少也是腐刑加苦役十年——买地这里,对于敏朝的酷刑是没有完全废除的,而且在一些罪名上处置得比敏朝严厉很多,在敏朝收用男女雏妾,只要过了十三岁似乎便比较正当,再小一些才会惹人非议,但在买地,十八岁是生理成年,十三岁是儿童和少年的分界,和十三岁以下的童子发生关系的成年人,起步就是腐刑,如果是票唱,那更是罪加一等,二罪并罚,腐刑加终身苦役的都有,

有如此严格的法规约束,再加上洋番在买地基本是属于从重处理的范畴,哪怕同样的情节,对他们的处理也会比对买地土著百姓更严格不少,瓶子还以为,这些洋番在华夏老港口的行为,应当处处小心,完全合乎规范才对,但没想到还有商人如此大胆,仍旧敢携带自己的娈宠入国,这一惊实在是非同小可,“他们就不怕把性命留在羊城港吗?!”

“那也要童奴愿意去告发了。”

乌味美却有些不以为然,“当然,我说的也完全是自己的猜测,并没有确实的证据,只是我很清楚这些色目人的脾气罢了,但凡是那一带的权贵,自古以来都喜欢豢养幼宠,而且一向喜欢做人口生意,在我们这些黑大汉之中,是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,他们不但进口我们黑大汉转卖,而且也热衷掳掠本地区的女奴贩卖,对于男童还有特别的喜好,我们常说,他们和教士是最合得来的,别看信仰的不是同一个宗教,但很多地方的品味完全一样那!”

“不过,和教士们不同,男宠在他们那个地方,地位相当高,很多时候真能继承主人的买卖,甚至有这样奇怪的现象——一个大商人死了,他的家业既没有被兄弟继承,也没有被后宅的妻子们和子女继承,反而被他的男宠把握,男宠成了这个家新的主人!”

瓶子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了,她虽然早已习惯了世界的广袤,以及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能有多大的区别,但乌味美所描述的现象,对她来说还是太过离奇,乌味美信誓旦旦地告诉他,这绝对是真话,他有一个好兄弟,就是现在去做了通译的乌虔诚,他就是从西非被掳掠之后,经过港口中转,卖到壕镜来的,因此他不但会说弗朗基话,还多会了一种方言,在通译行业比别人都要吃香一些。贩卖他的那个奴隶商人,就是男宠出身,在原家主去世后,把握了一切,甚至还继承了原家主的妻子们,成为了孩子们新的继父。

“甚至还有男宠当上将军、权臣的。在那样的地方,当上大商人、大将军的男宠,反而或许是一些穷人子弟改变全家人命运的机会,成为了一种新的登天之路。你说,他们就算知道在买地可以获得自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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